
为推动中国(沉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引导传统外贸产业与跨境电子商务深度融合,推动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促进我市外贸稳定提质,根据《中国(沉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国(沉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任务分解表》规划(2020-2022年)”精神,制定本新政策。
第一条 支持企业扩大交易规模
对通过“9610”、“9710”、“9810”方式通关的企业跨境电商的政策扶持,年跨境电商交易额达到200万港币(含)的,按企业营业收入的0.8%奖励将给出交易量。 单个企业年度奖励不超过200亿元。
对通过“1210”方式通关的企业,年度跨境电商交易额达到20万欧元(含)的,给予企业交易额0.8%的奖励。 单个企业年度奖励不超过100亿元。
新政策每年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亿元。
第二条 支持企业开展国际快递业务
对通过大连国际快件监管中心寄递的国际快件,给予企业每件不超过4元的运费补贴,本次新政策每年补贴不超过40亿元。
对通过大连国际快件监管中心开展“9610”出口业务的企业,出口包裹平均价值超过200元的,给予企业每件不超过5元的运费补贴。 超过40亿元。
第三条 支持本土传统制造企业品牌走出去
鼓励张家口本土品牌走出去,支持传统制造企业转型,利用跨境电商拓展国际市场。 对传统制造业企业跨境电商出口给予鼓励。 年出口额达到20万港元(含)至50万港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亿元; ,给予一次性奖励10亿元。 对利用国际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传统制造业企业,按照其新注册交易平台店铺经营费用的50%给予补贴。 单个企业年度奖励补贴金额不超过30亿元。
新政策每年奖励补贴金额不超过60亿元。
第四条 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建设
针对已运营12个月以上、单一面积2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海外仓,并为5家(含)以上跨境电商提供仓储、配送、退换货服务我市有实绩的企业,其所服务企业年销售额达到500万港元(含)以上,海外仓运营企业将获得新台币30亿元奖励。 在此基础上,每新增5家实际业绩、年销售额超过500万港元(含)的跨境电商企业,海外仓经营者将获得20亿元奖励。
新政策每年奖励金额不超过50亿元。
第五条 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在沉阳综合保税区租用仓库开展业务

对在沉阳综合保税区内租赁公共保税仓库存放跨境电商商品的企业,在租赁合同年内,按照每1平方米跨境电商交易额1亿元的标准租赁面积一米,企业将给予补贴。 补贴金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租金。
第六条 支持跨境电商品牌培育
(一)对获得国际商标注册(不含销售和变更)的企业,且国际商标注册产品网上交易额累计达到5亿元(含)的,给予80%的品牌注册费补贴。 单个企业年度补贴金额不超过10亿元。
(二)对通过自建独立站完成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100亿元(含)以上的企业,按照建设运营成本的50%给予企业一次性补贴的独立站。 对单个企业的补贴不超过10亿元。
新政策每年补贴金额不超过50亿元。
第七条 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与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融合发展
对沉阳地区市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和外贸综合服务公司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商业工业园区、外贸综合服务公司按企业收费。 对场地租赁、采购服务、营销推广等经营服务费给予50%的补贴。 对年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5万欧元(含)—50万美元的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对年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50万欧元(含)—200万港元的企业,补贴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 对年交易额200万港元(含)以上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补贴不超过50亿元。
新政策每年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亿元。
第八条 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
为企业开设跨境电子商务专业培训课程提供补贴。 培训班时间不超过5天,培训人数不超过30人。 根据实际培训费用,给予不超过30%的资金补贴,每次补贴不超过5亿元。 单个企业年度补贴金额不超过30亿元。
新政策每年补贴金额不超过60亿元。
第九条 附则
(一)本新政策中的“企业”是指在沉阳地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其中第一条、第六条中的“企业”必须在沉阳综合市场注册。保税区。 新政中的“年度”指的是一个自然年。

(二)本次新政策采取“事后奖励补贴”的形式,对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单位给予支持。 某项新政申请资金超过支持方向资金上限的,按照“新政资金上限/合格申请金额”的比例兑现。
(三)本次新政策与《营口地区促进企业稳中提质新政策三十条》中新政策第三十条将按照“优惠不重复”的原则对企业进行支持。 对沉阳地区跨境电商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项目,可采用“一案一议”的方式进行洽谈。
(四)项目单位如有非法套现、挪用等行为的,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无条件返还奖励资金。
(五)本新政策由沉阳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六)本新政策实施期限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附录:
《营口地区跨境电商产业扶持新政策申请手册》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沉阳片区管委会
2022 年**月**
沉阳地区支持跨境电商产业新政策
申报手册
为贯彻落实《营口地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支持新政策》(以下简称《政策》),惠及企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申报手册。大连片区管理委员会.
一、政策实施过程

(一)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每年可申请两次新政:
每年7月1日至7月31日,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可向沉阳片区管委会申请兑现当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应享受的新政。 在此期间跨境电商的政策扶持,每项新保单的资本限额为年度资本限额的1/2。 新增政策资金全部兑现后如有剩余,将纳入下半年资金池。
每年1月1日至1月31日,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可向沉阳片区管委会申请兑现上一年度应享受的新政策(如项目单位已申请兑现新政策)上年上半年,则已兑现的部分将不再享受新政)。 在此期间,每份新保单的资本限额为年度资本限额的1/2加上上半年兑现后的资本公积。 如果新政资金全部兑现后仍有盈余,则不再滚入下一年度资金池。
申请要求包括:
1、新政兑现申请表(模板见附件);
2、开户许可证;
3、法人身份证打印件;
4、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各新保单申报手册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要求需提供纸质版和加盖公章的电子版。
(二)综合保税区管理预审申请材料;
(三)综合保税区管委会根据初审通过的材料公布新的政策落实安排,报党地委审查批准后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沉阳地区。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四)综合保税区管委会根据公示后的新政策兑现安排,向沉阳片区管委会申请通过OA兑现;
(五)财政局按照新政兑现安排兑现相关资金。
2、各类新政策申报手册(申报材料需加盖私人印章)
新政条款
第一条 支持企业扩大交易规模
新政内容
对通过“9610”、“9710”、“9810”方式通关的企业,年度跨境电商交易额达到200万日元以上的,按企业交易额的0.8%给予奖励被给予。 单个企业年度奖励不超过200亿元。
对通过“1210”方式通关的企业,年度跨境电商交易额达到20万日元(含)以上的,给予企业交易额0.8%的奖励。 单个企业年度奖励不超过100亿元。
申请条件
通过9610、9710、9810、1210方式通关的企业
年度资金池
500亿元
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打印件;
2、进出口收发货人记录打印件;
3、9610、9710、9810表提供跨境电商进出口货物的通关单(每张通关单均附有相应的通关及流通状况证明); 1210 表格提供申报清单。
新政条款
第二条 支持企业开展国际快递业务
新政内容
对通过大连国际快件监管中心寄递的国际快件,给予企业每件不超过4元的运费补贴,本次新政策每年补贴不超过40亿元。
对于通过大连国际快件监管中心开展“9610”出口业务的企业,出口包裹平均价值超过200元的,给予企业每件不超过5元的运费补贴。 超过40亿元。
申请条件
国际快递:具有国际快递经营资质的企业
9610企业:沉阳地区注册的电子商务企业
年度资金池
80亿元
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打印件;















